中國每年對于電網工程的投資金額巨大。根據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提供的數據,僅2015年一年,電網公司完成的電網投資達4603億元。加強對電網工程建設運營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就顯得尤為重要。
8月1日,國家能源局公布了《錦蘇直流等八項典型電網工程投資成效監(jiān)管報告》(下稱《報告》),從造價控制、運行實效、電價成本、工程建設與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對錦蘇直流等八項典型電網工程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對投資成效情況進行了分析。
從《報告》中看,總體而言,大部分工程的造價控制、成本費用、環(huán)保措施等方面符合要求,但也有部分工程出現不少問題。例如:錦屏送出工程概算突破核準投資;西北二通道、酒泉送出、黃坪、禎州工程的輸電量低于設計預期;灰騰梁、錦屏送出、黃坪、高嶺擴建工程在獲得核準意見前已違規(guī)開工建設;黃坪、禎州、錦屏送出、高嶺擴建、灰騰梁工程未取得環(huán)保部門驗收合格意見等。
這八項電網工程分別為四川錦屏至江蘇蘇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下稱錦蘇直流工程)、錦屏梯級水電站500千伏送出工程(下稱錦屏送出)、酒泉風電一期配套送出330千伏輸變電工程等,其中跨省區(qū)聯網工程3項、電源送出工程3項、網架加強工程2項。
對于這八項工程中具體的問題,能源局共指出七大方面。問題之一是,新能源發(fā)展與既有電力規(guī)劃未能有效銜接,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電網工程利用率。
能源局表示,部分地區(qū)新能源發(fā)展迅猛,快速改變了當地供電格局,有些地區(qū)未能充分考慮系統消納能力,且與既有電力規(guī)劃缺乏統籌協調,導致棄風棄光與電網設施閑置情況并存,部分既有電網工程利用率偏低。
以酒泉送出工程為例,雖然它實現了酒泉風電基地一期電力的匯集和送出功能,但由于新能源發(fā)電裝機增長過快、消納能力不足,送出工程負荷率偏低。
2012-2014年,酒泉送出工程所在的甘肅省風電裝機由634萬千瓦增長到1008萬千瓦,太陽能裝機從43萬千瓦增長到517萬千瓦。與此同時,棄風、棄光率也在上升。2014年,甘肅省棄風率和棄光率分別為11%和37%,2015年上半年分別達到了37%和28%。
另一方面,受近年來國內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影響,電網工程受端的電力需求低于預期。但是,電網企業(yè)在工程建設中未能充分考慮并主動適應電力需求變化,這導致部分項目功能發(fā)揮不充分。
例如,西北二通道工程與已建成的一通道工程是新疆與西北主網的聯絡通道,最大送電能力約400萬-500萬千瓦。但由于負荷發(fā)展低于預期,這兩大工程外送斷面最大輸送功率僅為200萬千瓦,不到設計預期的一半。2014年最大功率利用小時數也僅為970小時。
根據此次能源局的審查,電網企業(yè)還存在建設管理不夠規(guī)范等行為,主要是部分工程出現未批先建現象。其中,灰騰梁、錦屏送出、黃坪、高嶺擴建等工程在獲得核準意見前,就已經違規(guī)開工建設。
例如,灰騰梁工程于2013年6月獲得核準,但2010年4月已提前開工建設。此外,錦蘇直流、高嶺擴建、黃坪、灰騰梁、錦屏送出等工程的設計批復滯后,在投產時才取得初步設計批復,不符合基本建設程序。
目前,國內正在進行的輸配電價改革全面提速,試點范圍也不斷擴大。為此,《報告》特別指出,目前電網企業(yè)的成本核算與管理方式存在問題,不利于輸配電價的準確核定。
一是部分工程投產后短期內即實施技改,增加了電網的運營成本。二是目前電網工程的運維成本是按照成本屬性的方式核算,未分電壓等級歸集,輸配電價核定難度較大,只能通過分攤的方式計算,無法保證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此外,《報告》還指出,經過核查,個別工程設備備用水平超過核準規(guī)模,造成了社會資源浪費。
“個別工程”指錦蘇直流工程,為國家電網公司建成投運的第三個特高壓輸電工程。其在以招投標方式確定了核準規(guī)模的備用換流變壓器的情況下,又在送受端換流站增放了3臺備用換流變壓器。
《報告》表示,增加的備用換流變壓器由國家電網公司直屬產業(yè)單位山東電工電氣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建設期市場價值約1.4億元,工程決算中未含上述資金。但從運行實際情況看,這3臺設備從未掛網運行,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并增加了運行維護成本。
對于審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能源局給出了監(jiān)管意見。表示應加強規(guī)劃銜接,促進網源協調發(fā)展;做好電力需求分析,提高負荷預測準確性;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嚴格執(zhí)行相關管理辦法;實行工程投資精細化管理,加強全過程造價控制;調整成本核算方式,適應輸配電價改革要求等。